双方签订协议
中方人员与老挝自然资源环境部部长、能源矿产部副部长合影
老挝自然资源和环境部部长努林·辛班迪、能源矿产部副部长宋本·腊沙宋班、四川省地矿局副局长江元生、川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樊志宏等出席签字仪式,江元生副局长代表局与老挝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地矿司副司长坎帕·蓬玛凯山在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根据协议,合作项目普查和勘探矿产期限为4年,从 2011年11月起至2015年10月止,我局将利用地质勘查专业技术和设备优势,在批准的总面积为5156.8平方公里的两个区域内普查、勘探,预计投入资金267.8239万美元,该费用包括投入的劳务、设备、机械、办公、交通等与合作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403地质队为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合作项目的具体工作。
双方还协定,通过普查、勘探后,经过矿产储量评估后,若发现具有经济可行性,则合作项目将继续向老挝政府提出申请,批准后合作项目将从普查和勘探合作项目的形式转变为“合资企业”的形式。
据了解,从2010年4月以来,我局与老挝能源矿产部、自然资源环境部进行了多轮互访洽谈,达成了合作意向,特别是从今年7月29日老挝政府批准合作和今年9月2日我局在峨眉召开了老挝合作项目工作会后,项目进展进一步加快,双方共同对合作协议草案进行了完善、对合同附件《矿产资源勘查靶区优选与评价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优化,从而促成了合作协议的顺利签订。
我局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局经营管理处、矿产公司、403队、202队、404队等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我队工会主席、地矿服务中心主任、合作项目负责人校杰参加了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