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工作不可急功冒进
2010-04-21
文:

    近年来,矿业权市场的异常火爆,造成一部分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在地质勘查工作中急功近利、求快冒进,力求少投入、多产出,挖空心思出储量、出政绩,甚至指使地勘单位造假,以达到快速“出手”矿业权获取高额利润的目的。这样做既违背了找矿的初衷,也扰乱了矿业权市场,处理不当的话,甚至会成为阻碍矿业市场发展的硬伤。
   
地质工作是一门严谨的、理论和实践高度契合的科学,也是一项延续性强、泽被子孙后代的事业,需要踏踏实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需要循序渐进、程序化的工作方法,急不得,也马虎不得。如果仅仅为了眼前的利益急躁冒进、粗制滥造,那么获得的资料信息与实际情况会偏差很大,导致“有矿变没矿”,或者“没矿变有矿”。这不但浪费了国家宝贵的勘查资金,而且对国家、对后代都是极不负责任的。
    笔者在国土资源部门做矿政管理工作时曾作过调查:一个勘查面积近20平方公里的项目,要求在一年内完成地质填图、探槽、坑探、钻探、水文地质调查、工程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等一系列工作,由于资金紧、人员少、任务重等原因,勘查单位为了完成设计任务,只得紧追急赶……勘查时甚至很多民窿开采的矿点都没有填到,许多致矿地质异常信息漏失,一些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这样的例子应该引起决策者的重视和深思。
    由于地勘工作设计工作量的完成情况是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地勘单位追求效益的思路也无可厚非,关键是要找到效益与质量的契合点,达到“双赢”的效果。在审查设计时,管理单位要根据执行单位的实力和工作量等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复核考虑,科学论证,努力使实施单位的技术力量、人员配备等方面与工作量、工作期限调整相符,并在检查中进行严格监督。如果设计工作量远大于实施单位的生产能力,那么就容易出现为了赶工期、追效益而粗制滥造的现象,进而危及到市场的信誉度和市场的有序良性发展。
笔者认为,可以通过采取提高预算、延长工期、强化综合研究、加强监督检查等办法解决急功冒进的问题。(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