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2-03-31
文:网络



(中共四川省纪委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监察厅 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四川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制定)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政党和国家的精神旗帜。廉政文化是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承接、与时代精神相统一、以廉政为思想内涵的文化形态,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举措,对于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形成崇尚廉洁、摒弃贪腐的价值取向和格调高雅、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中纪发〔2009〕27号)以及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我省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培育与传统文化相衔接、与时代精神相统一的四川特色廉政文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育和弘扬廉洁价值理念
    (一)树立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理想信念、政治纪律、优良传统、法规制度、从政道德教育,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引导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依法行使权力,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把反腐倡廉相关法规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各类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发挥“5·12”汶川地震遗址的教育功能,大力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加强先进典型教育,深入开展向王瑛、文建明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加大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先进典型宣传,用先进典型事迹感化人、教育人,引导领导干部把树立和弘扬廉洁价值理念与廉洁从政实践结合起来,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形成有利于落实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良好氛围。
    (二)培育公民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有机结合,普及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引导人们加强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准则。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使廉洁、诚信、勤俭、守法等道德观念成为广大群众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气。加强国家公职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把廉洁知识和诚信要求纳入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广泛开展行业廉洁教育,加强以公正、诚信、自律、守法为主要内容的行业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德育体系,推动形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灵魂的校园文化。把廉洁要求寓于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和行业规范之中,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提高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建立廉荣贪耻的道德评价机制和奖励机制,褒扬和鼓励廉洁从业行为,抵制和克服违规从业行为。
    (三)增强全社会大力支持、积极有序参与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形势任务、工作成效宣传,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的信心。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廉政理论和廉政规范的通俗化、大众化,使崇尚廉洁、反对腐败的价值理念被人们认同和接受。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腐败对党和国家事业以及社会的危害,提高公民监督意识,积极鼓励群众检举腐败行为,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在全社会倡导和弘扬不容忍腐败和抵制腐败的良好风气。充分发挥信访、网络和电话举报等渠道的作用,主动做好信访和网络等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反腐倡廉热点问题,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八进”工程
    (一)廉政文化进机关。结合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将廉政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建设。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政治观念、大局观念、责任观念、群众观念和纪律观念。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结合行政效能建设、行风政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和“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公道正派、服务高效的机关廉政文化。采取廉政书画创作、廉政公益广告展示、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宣扬廉政勤政典型,规范从政行为,促进机关干部廉洁从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廉政文化进社区。结合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廉政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纳入示范单位指标体系。抓好组织指导,加强社区廉政文化工作队伍建设,明确责任和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的作用,倡导社区党员、群众担任廉政义务监督员和宣传员,协助开展廉政文化活动。适应社区居民的文化需要,结合社区特点,把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纳入居民公约。积极创造条件,有效整合和利用社区文化长廊、文化活动室、文化广场等文化资源,广泛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把廉政文化融入到社区活动之中,用健康向上的先进廉政文化占领社区阵地,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社区人文环境。
    (三)廉政文化进学校。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把青少年廉洁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按照教育部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相关规定,在中小学思想品德类课程和高校思想政治课程标准中明确廉洁教育内容,推进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结合青少年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在环境打造中凸显廉洁文化,借助校报校刊、校园网站、班组板报等阵地,开设符合形势需要和不同年龄段学生心理特点的专栏、专题、网页,针对低龄儿童开发具有廉洁、诚信价值观念的游戏、故事等,使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树立廉洁观念。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开放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引导家长理解廉洁教育在学生道德品质形成中的重要意义,支持、参与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加强师德教育,倡导严谨治学、廉洁从教,充分发挥教师在开展廉洁教育中的示范、引导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学生做表率。把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范畴。
    (四)廉政文化进企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把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融入企业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之中。发挥企业职工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意识教育和勤俭办企业教育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增强企业领导人员和职工的社会公德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廉洁责任意识。将反贪拒腐、诚信守法观念与企业文化有机结合,大力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管理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健康发展。
    (五)廉政文化进农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户活动紧密结合,与村务公开、农村普法教育、藏区彝区新村建设、文化下乡等有机结合,建设文明乡风。注重发挥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等公益性文化实体的作用,利用民间艺术、地方戏曲等形式,开展适合农村实际和特点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增强民主监督意识,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廉政文化进家庭。结合创建文明家庭,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倡导清廉家风。大力弘扬以廉立身、以廉治家、以廉教子的优秀文化传统,把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引导廉洁文化进入千家万户。通过编辑廉洁教育读本、开展知识竞赛、读书活动、创建廉洁家庭、宣传表彰廉内助、家庭节庆倡廉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形成良好家风,为增强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抵御腐败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七)廉政文化进景区。结合国家旅游景区创建和旅游行风建设系列活动,充分利用四川的旅游资源,开发挖掘、综合利用旅游景区丰富的廉政文化内涵,把廉政文化贯穿于景区建设的各个方面。根据各类景区的不同特点,将廉政文化资源与景区特色有机结合,选择最佳融入点,打造与自然生态、环境相融合的文化景观和设施,让广大游客在自然景观中获取人文精神,净化心灵,提高境界。在伟人故里、革命历史纪念馆等红色旅游景区,充分展示伟人和革命先烈奋斗、廉洁、高尚的人生经历和崇高的人生追求。加强景区导游、讲解员的廉政文化知识培训,强化对景区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
    (八)廉政文化进医院。结合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医疗卫生系统日常工作,融入自身建设中。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载体,贴近医疗机构工作实际,加强医务人员理想信念、道德观念、法治意识和廉洁从业教育,营造风气纯正、行为规范、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廉政文化氛围。
    各部门、各行业、各类新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等都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根据自身的实际和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长远规划、具体工作部署和量化评估机制。要创新方式,融化渗透,强化各行业的廉政教育,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化功能,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向社会全面覆盖。
    三 、推进廉政文化产品的创作传播和阵地建设
    (一)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充分发挥我省文化资源大省的潜力和优势,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突出四川特色,推进廉政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用好省、市文艺创作专业和业余队伍,重点规划、扶持廉政主题的创作项目,努力创作一批具有四川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把廉政题材纳入文学创作,舞台艺术生产,电影和电视剧制作,报刊、图书、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计划。编写廉政文化通俗读本,不断丰富优秀廉政文化出版物品种,向公众推荐优秀廉政文化读物。把廉政文化出版物作为全省出版物重要选题,纳入出版年度规划。引进市场机制,本着互利原则,吸引企业积极参与、支持廉政文化产品的生产和经销。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发和推广弘扬廉洁价值理念的文化系列产品。
    (二)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传播和研究。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改进和创新廉政文化传播方式,注重质量,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形成浩大的廉政文化宣传声势。积极组织优秀廉政文化作品的宣传和展演、展示工作。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宣传报道力度,办好廉政专版、专栏,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安排刊播廉政公益广告。加强网络廉政文化建设,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唱响网上主旋律。组织创作网络廉政文化精品,探索推动网上廉政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廉政文化基地建设,大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在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廉政频道、网页,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反腐倡廉热点问题。注重发挥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媒介的优势,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廉政文化传播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转化研究成果,使其更好地服务和引导廉政文化建设。利用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等院校等的科研优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挖掘提炼四川廉政文化特质和内涵,为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三)大力加强基层廉政文化阵地建设。
注重挖掘各类历史文化名胜、旅游景点中蕴含的廉政资源,使之成为传播和弘扬廉政文化的重要场所。加强廉政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小平故里、朱德故里等全国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各地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创建一批廉政教育基地,细化标准、明确要求,加强指导,分层分类、有重点地培育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和联系点。有条件的市(州)要建设法纪教育基地或警示教育基地。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结合,作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资源和设施,开展廉政文化活动。
    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承担起廉政文化建设领导责任,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融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四川省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二)廉政文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组织廉政文化建设重大活动。廉政文化“八进”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结合行业系统的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廉政文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并向社会公布。要认真研究,着力解决廉政文化建设中的组织领导、人员经费、后勤保障等实际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将廉政文化建设落到实处。各级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以及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国有资产管理、旅游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等群团组织,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要结合业务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根据廉政文化建设的任务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各自的优势,密切配合,及时了解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合力。
    (三)廉政文化建设的考核、督查及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以及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各廉政文化建设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所牵头项目的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的督促检查机制,将廉政文化建设列入党委、政府督查范围,落实日常督促检查要求,确保廉政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要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支持的廉政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按照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要求,把廉政文化建设经费列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及党员教育经费支出或列入当年部门综合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在文化建设中的支出比例,确保廉政文化建设精品工程和重大活动所必需的资金。
    省级各部门、各市(州)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